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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授課的再意義化

教育部 2014 年頒布 12 年國教課綱,以「成就每一個孩子 --- 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為願景。為了實踐「自發、互動和共好」的理念, 12 年國教總綱中明確宣示:希望教師的課堂教學要能從偏重「教師講述、學生被動聽講」的單向教學模式傳統,轉成根據核心素養、學習內容、學習表現與學生差異性需求,選用多元且適合的教學模式與策略,以激發學生學習動機,學習與同儕合作並成為主動的學習者 ( 教育部, 2014) 。從總綱揭櫫的教育理念,筆者認為這是一種從「以教 ( 教學者為中心 ) 定學」轉為「以學 ( 學習者為中心 ) 定教」的課堂翻轉,要如何改變偏重「教師講述、學生被動聽講」的傳統成為「以學定教」的課堂 ? 這對教師無疑是一種典範轉移和激進改革,而典範轉移卻關係教師專業信念的轉變。 因此,為促進教師信念轉變和課堂翻轉,總綱中提到:教師是專業工作者,需持續專業發展以支持學生學習。為持續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校長及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進行專業回饋 ( 教育部 , 2017) 。就此而言,「公開授課」的專業發展路徑,成了教育部期望轉化教師傳統課堂的實踐策略。於是各級縣市政府為了落實公開授課,紛紛制定了學校公開授課的辦法或規範,期能藉由公開授課,落實教師專業對話,形塑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及深化教師專業內涵,鼓勵課堂研究,促進學生有效學習 (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2018) 。例如新北市訂定了「各級學校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規定暨獎勵實施計畫」,其中規定因應新課綱於 108 學年度正式實施,全市所屬各級學校教師 ( 含校長 ) 公開授課達成率應為 100% 。各校公開授課人員應於實施公開授課前,提出「教學活動設計表件」供觀課教師參考;觀課教師應於公開觀課結束後 1 週內繳交「教學觀察紀錄表件」;授課人員應於公開授課結束後 2 週內繳交「教學省思心得表件」。新北市的公開授課規定是以數字和文件產出的工具理性思維在管理學校和教師,但對於 12 年國教公開授課的派典理念如何轉化呈現在課堂裡,進而誘發教師之間的相互學習,反而未提供配套措施和資源。 根據筆者在學校場域的觀察,學校行政或老師在面對 12 年國教課綱的公開授課,和為了回應於政府剛性的規範,於是移植和沿用過去技術理性思潮派典中專注於觀察教師教學發展的觀